各部门:
请将你部门教职工购买2016年1、3月份公交IC卡月票的报销凭证及人员名单(填写《市内通勤人员申报公交IC卡登记表》,详见附件),于3月21日前由部门统一交至人力资源处,待审批完毕后将在2016年4月校内津贴中发放。
联系人:李玲 89708718
附件:《市内通勤人员申报公交IC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