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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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队伍建设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聘请独立授课外聘兼职教师

1、系部要根据专业特点及师资队伍状况,结合实际需要聘请来自行业、企业的外聘兼职教师。

2、聘请外聘兼职教师的同时,应配备一名本校教师辅助教学。

3、除公共基础课和教师紧缺的专业外,一般应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含能工巧匠)从事理论和实践教学。特殊情况需聘请其他高校兼职教师(如专业教师数量不足,或本校教师不能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等)时,需说明情况。

4、外聘教师授课原则上不安排在周末。

(二)聘请“结对子”外聘兼职教师

1、每个系都要安排“结对子”外聘兼职教师。各系认真总结本校专业教师和企事业外聘兼职教师合作教学(“结对子”工程)的成功经验,提升“结对子”外聘教师的质量。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不“结对子”。

2、进一步将本校教师和企事业外聘兼职教师“结对子”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兼职教师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将教学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外聘“结对子”教师授课时,本校教师要参与并进行学习,并对“结对子”外聘教师的每次教学工作要做好记录。

3、充分发挥“结对子”外聘教师实践能力强的优势,发挥“结对子”教师在教学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4、“结对子”外聘兼职教师的主要来源应是企事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聘请其他高校教学人员。

5、外聘教师授课原则上不安排在周末。

(三)外聘兼职教师考核

1、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要求与本校教师相同。为确保教学质量,部门要严格对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或首课评价),学期末要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于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不允许聘用。

2、教学系部制定本学期外聘兼职教师授课课程表,及时跟踪外聘兼职教师授课情况。人力资源处根据各系外聘兼职教师的课程安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外聘教师授课情况及“结对子”教师的教学记录(附件7《“结队子”外聘教师工作情况备案表》)进行检查。

3、外聘兼职教师的串调课事宜要求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批的教学管理程序执行,对于未履行相关规定的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四)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建设

各系要完善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充分利用相关行业(企业)人力资源,促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独立授课外聘教师

聘请独立授课外聘教师需提交《独立授课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附件1)、《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附件2),并将表格于3月11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本学期末提交《外聘兼职教师能力评价表》(附件3)、《外聘兼职教师期末考核表》(附件4)。

(二)“结对子”外聘教师

聘请“结对子”外聘教师需提交《“结对子”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附件5)、《专业课教师和外聘教师自然情况登记表》(附件6),并将表格于3月11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本学期末提交《“结队子”外聘兼职教师工作情况备案表》(附件7)。

(三)外聘教师课程表

根据外聘教师申报情况,各系制定《外聘兼职教师授课课程表》(附件8),并将表格于3月11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四)课时费发放表

本学期按每月实际发生课时发放课时费。各教学系于每月20日前报送《外聘兼职教师课时费发放表》(附件9),若不按时报送,则课时费顺延发放。外聘教师课时费打入个人建设银行银行卡,外聘兼职教师课时费发放表中需提供每位外聘兼职教师的身份证号、建设银行银行卡卡号、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户籍信息等内容。

(注:以上表格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窦利国 许迪; 联系电话:89708716 89708718。

附件1:《独立授课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xls

附件2:《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doc

附件3:《外聘兼职教师能力评价表》.doc

附件4:《外聘兼职教师期末考核表》.doc

附件5:《“结对子”外聘兼职教师汇总表》.xls

附件6:《专业课教师和外聘教师自然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7:《“结队子”外聘教师工作情况备案表》.doc

附件8:《外聘兼职教师授课课程表》.xls

附件9:《外聘兼职教师课时费发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