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沈阳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 “沈阳市先进集体”1个,拟推荐 “沈阳市劳动模范”1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学校各二级机构。
先进个人:在校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见《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沈阳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附件1)。
三、推荐办法
1、民主推荐
每个分会至多推荐1个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本分会1人,其他分会1人),部门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并将推荐材料(纸介质分会主席签字,电子版)于2月27日下班前报送工会。
2、学校研究
根据各部门推荐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单位及个人。
3、公示及上报
校园网公示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单位及个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70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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