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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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沈阳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沈阳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 “沈阳市先进集体”1个,拟推荐 “沈阳市劳动模范”1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学校各二级机构。

先进个人:在校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见《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沈阳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附件1)。

三、推荐办法

1、民主推荐

每个分会至多推荐1个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本分会1人,其他分会1人),部门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并将推荐材料(纸介质分会主席签字,电子版)于2月27日下班前报送工会。

2、学校研究

根据各部门推荐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单位及个人。

3、公示及上报

校园网公示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单位及个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70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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