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干部:
按照省交通厅1月18日会议及会议下发的《关于厅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校全体中层干部的个人事项须补充填报,具体如下:
1、1月18日下午省交通厅专门召开会议,通报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核实情况,向各单位反馈对抽查核实结果的处理意见,要求限期落实。在此基础上,部署了2016年度个人事项报告的相关工作。
2、按照要求,我校中层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要在已经填报内容基础上补报,全部内容按首次填报进行补充。具体涉及内容在样表中已用红色字体标注(特别要注意:在“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中,因公、因私前往台湾的情况都要填报),请各位将相关内容准备好,于1月22日(周五)上午到学校补报。
3、再次重申此报告的重要性。按照省厅要求,本次填报仍作为首次填报,务必将以前少报、未报的信息一并填写准确、完整,如经核实,仍存在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将此通知转发给干部本人,按期补报。如有问题请与党工部联系。
附件:1、
省交通厅《关于厅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2、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样表
党委工作部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