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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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签字核对信息的通知

全校教职员工:

请已提交申请(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教职员工于12月7日前到计财处进行信息的核对(本人签字确认),核对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和公积金龙卡卡号,请各位教职员工抓紧时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