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教科研及专项工作量统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项目学时分配给项目组成员,科技处在发布2015年教科研及专项工作量统计通知时直接将各项目成员分配的学时公布出去,相关教师将分到的项目学时直接填到教科研工作量汇总表中。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1.各项目要按按结题证书中的研究人员分配学时。科技处负责对科研项目成员的分配学时进行审核,教务处负责对教研项目、教学专项成员的分配学时进行审核。若有给项目组研究人员之外的教师分配学时,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的全部分值。
2.科技处、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布的《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辽交专技发〔2015〕36号)(文件见附件3),已将今年有学时的科研项目、教研项目、教学专项的学时统计完毕,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各项目核定的学时按成员的贡献及工作量大小给予分配,严禁给非项目组成员分配学时。
3.按照学校《教科研及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教科研项目及专项学时都有学时津贴奖励,项目负责人把学时分给项目组成员,对应的学时津贴奖金会打到相应人员的工资卡中。
4.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科研项目、教研项目、教学专项学时表(见附件1),填写本项目成员的学时分配表(见附件2)。若同一个负责人有多个项目,请分别填写到附件2中,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学时分配表”为文件名,科研项目的学时分配表发到科技处邮箱:lncckjc@163.com,教研项目、教学专项的学时分配表发到教务处邮箱:lnccjw@163.com。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抓紧时间将该项目的总学时分配给项目组成员,于2015年11月26日上午11:00之前将项目学时分配表发到指定邮箱。因时间紧张,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8717
教务处联系人:硕虹络 联系电话:8799
附件1:2015年度科研、教研、专项学时表.xls
附件2:2015年度教师科研、教研、专项项目学时分配表.xls
附件3:《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辽交专技发〔2015〕3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