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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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我校申报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11月14日

上午7:30

中午11:30

沈阳师范大学弘文楼(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二、考场安排

组别

学科

考场

备考室

备注

管理

205

201

1-30号上午7:30到,其余中午11:30到

会计、管理

206

管理

207

体育、心理

208

202

英语、韩语、日语

209

英语、法语

210

经济、法学

212

203

艺术设计

213

艺术设计

214

思政

215

204

十一

思政

216

十二

思政

217

十三

思政、马哲

218

301

十四

思政、社会学

220

十五

计算机

221

十六

交通、铁道、车辆

222

302

十七

电气、自动化

223

十八

中文、教育、图书

225

十九

音乐

226

303

二十

舞蹈表演、摄影、美术

227

二十一

数学、化学、水利

228

二十二

建筑、土木

229

304

二十三

材料

230

二十四

园林、动物、农学

231

二十五

机械

407

三、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

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测试方法

1.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备考室,现场手写三份不同内容教案,

教案纸由中心提供,备考时间为1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科组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现场测试。

3.测试采用说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说课:申请人从本年度所授课程中准备三节不同内容的课程,要求所选课课程为年度重点和难点,专家现场抽选出一节课,由申请人进行说课,说课时间约15分钟。

答辩:说课结束后专家根据申请人的专业知识、教学教法的实际应用、对高校教师的职业理解等提出二、三个问题由申请人现场回答,答辩时间约10分钟。

4.测试需提供的材料: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用于说课前核实本人身份;

②申请人准备黑色碳素笔。

5.相关参考材料

相关参考材料见附件2。

五、相关说明

1.参加测试人员自行到达指定地点,学校不统一组织安排车辆。

2.参加测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备考地点等待,等待过程中保持肃静。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窦利国;联系电话:89708716。

附件:

1.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xls

2.测试参考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