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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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校决定,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现由继续教育培训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本学期按照2015年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今年开展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生需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请各系部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计划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报到继续教育培训学院,统一向主管部门申报。

二、上报本学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学生信息

请本学期参加鉴定的系部于2015年11月16日将本系部学生信息按照要求报继续教育培训学院。

三、鉴定所现有工种

工程测量工(初级、中级、高级)、维修电工(初级、中级、高级)、汽车修理工(初级、中级、高级)、数控铣床操作工(初级、中级、高级)、平板印刷工(初级、中级、高级)、混凝土搅拌机械操作员(初级、中级、高级)。

四、鉴定时间

2015年12月19、20日。

五、鉴定费用

按照辽劳社发[2007]18号、辽价发[2007]19号文件精神,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60元/人,操作考核初级工140元/人、中级工190元/人、高级工250元/人。

鉴定费用由各系部收取后统一交到学校财务处(综合办公楼413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永华

联系电话:89708429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