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示范校建设项目相关部门:
为迎接国家验收,请各部门负责人对17日上交的《项目总结报告》再进行一次认真的修订和整理,要求对报告内容认真总结,对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核实,避免差错,并作为学校申请验收材料的附件一同上报。修订后的材料电子稿要求于9月23日11点之前发到示建办。
附件:示范校子项目总结报告提纲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99214274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