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确保实现教学专项建设目标,规范教学专项建设过程,及时发现教学专项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1年至今的所有教学专项开展自查工作,请各部门组织相关专项负责人认真完成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见附件1),教学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请到财务处查看,教学专项资金设备采购明细请到资产处查看,并对照任务书逐一核实;
2.自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如需变更任务书内容,请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教学专项自查工作,所有上报材料需经部门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到教务处,请各部门于2015年9月25日10时前将相关资料电子版(word压缩文件形式)上传至“教学资源平台”—“教学专项管理”栏目—“教学专项自查2015.9”类别中,文件名为“**系2015年9月教学专项自查材料”。教学资源平台具备记录上传文件时间功能,提交后请不要修改。
联系电话:8725
联系人:宋伟
附件1.自查报告.doc
附件2.项目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