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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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繁荣教育科学,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教发[2011]55号)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评选范围

1.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教育研究报告;已通过结题鉴定的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课题研究报告。

2.具有以下情况的成果不得申报本次评奖:

(1)工具书、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公文、法律、法规等法定文件及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且尚未解密的研究成果;

(3)已在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政府奖励评选中获奖的成果。

3.参评成果有效期限定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参评成果时限的确认,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著作类成果以第一版时间为准,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若再版时间在评奖时限内可以参评);被采用的教育研究报告以采用时间为准;立项课题研究报告以课题结题鉴定证书时间为准。

第二条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三个奖级,共30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90项;三等奖180项。

本次优秀成果评选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宁缺毋滥。

第三条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的特点,科学阐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省教育科研水平的进步。

基本条件是: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2.具有重要理论贡献和应用价值,基础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理论探索或本学科研究领域有新的发展,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在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或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方面,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3.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第四条评选组织

1.本次评选活动由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选委员会职责,最终审定获奖成果。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评审组,负责对参评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并提出获奖成果建议名单。

第五条申报办法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2.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非第一作者申报需经第一作者与主要合作者同意方可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集体共同参与的成果统一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

3.由多个作者完成的成果,限定每项成果参与人数(含第一作者),即论文不超过3人、著作不超过7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

4.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须整体申报参评,不能以单卷参评。论文集以单篇论文形式每篇一报,不得以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需另行提交中文译文。

5.因课题立项、结题鉴定、获奖和应用等因素直接影响参评成果评审结果,随评审材料必须附有关佐证材料,如课题立项通知、结题鉴定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以复印件形式装订提交(实名佐证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者不予认定。

6.报送材料包括:①《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1份;②参评成果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③单独装订的《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专家评审参阅表A/B》(以下简称《评审参阅表》;论文和著作类成果填写A表,研究报告类成果填写B表)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④与《评审参阅表》相应“佐证材料册”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⑤《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纸制文本1份;⑥《申请书》、《评审参阅表》(实名)与《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本。

匿名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的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目录等,及匿名《评审参阅表》及相应匿名佐证材料册中,一律不得出现申报人(包括合作者)姓名、照片、单位等信息。未按要求做匿名处理的,或匿名处理不完全者,一律不予参评。

每项成果的材料分装2个材料袋:实名材料袋贴实名《申请书》首页,内装实名的《申请书》、参评成果、《评审参阅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册”各1份;匿名材料袋贴匿名《评审参阅表》首页,内装匿名的参评成果、《评审参阅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册”各1份。

7.凡参加评选的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不予退回。

请申报人于2015年7月7日10时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212硕虹络老师处。

联系人:硕虹络

联系电话:89708799 13654002911(697656)

邮箱:lnccjw@163.com

附件1:申请书、评审参阅表A/B.doc

附件2: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