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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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辽宁省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辽宁省2015年博士启动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依据省科技厅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方向

1.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一批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良好预期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

2.依托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并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

3.面向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需求,优先支持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进站博士,探索产学研合作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模式,加快培养一批企业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4.优先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海外归国博士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促进其尽快成长为未来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次受理申报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

2.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项目申请人,申报条件只要符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即可)。各项目申请人每人每年限报一项,不再受理已获该计划资助的博士申报。

3.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研究工作应当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可行的技术方法或技术路线,项目预期研究目标可在2-3年完成。

4.已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人员(指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5.2015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实行限项申报。

6.请将申报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站博士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被推荐的海外归国博士、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站博士应在推荐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并附个人简历(包括电子版)。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申报人在截至日期前将申报书(佐证材料附后)一式一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5室),同版电子文档发送至:lncckjc@163.com

2.学校经组织专家组评审遴选后,择优推荐三项报送至省科技厅,被推荐的申报人应在网络上传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填报和上传有关项目材料。

四、截止时间

我校受理省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英久

电话:8717

附件:辽宁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