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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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4]157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各系部认真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选派推荐计划

1.选派推荐规模:2人。

2.选派推荐类别: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申报条件

1.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员工。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密切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申报人应满足《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2)。

4.申报人须来学校工作满五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岁(196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由申报者自行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下载《系部推荐表》(附件1)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各系部认真对申报人择优选定后填写《系部推荐表》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纸介质一份提交到对外交流合作处(综合办公楼405室),电子版提交地址:lnccxj@sina.cn,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20日上午11:00前。

3.对外交流合作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经学校研究后,公示拟申报人员名单。

4.公示后,由获批准的申报人按照《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要求,认真填报网上信息。

5.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附件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同时按照《关于准备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3)准备三份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对外交流合作处(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前),经审核后由对外交流合作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姜

电子邮箱:lnccxj@sina.cn

联系电话:024-89701917

手机号码:13940519228

交通厅小号:66745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5年3月9日

附件1:《系部推荐表》.doc

附件2: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附件3:关于准备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附件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