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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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沈阳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五一)先锋号”的通知

各分会:

现将沈阳市总工会《关于评选沈阳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五一)先锋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我校将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市工会文件要求的程序和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五一奖章推荐人选原则上要向一线教职工倾斜。

二、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详实,所获荣誉要求标注年份。

三、各分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于3月6日中午前报到工会(408室)。

注:报送材料包括500字简要事迹和3000字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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