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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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科研及专项分配学时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教科研及专项工作量考核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项目学时分配给项目组成员,科技处在发教科研量化考核通知时直接将各项目成员分配的学时公布出去,相关教师将分到的项目学时直接填到教科研工作量汇总表中。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1.立项的科研项目、教研项目、教学专项要按计划任务书、批准的申请书、合同书、开题报告、变更报告中规定的研究人员给分配学时;结题的上述项目,按结题证书中的研究人员分配学时。科技处负责对科研项目成员的分配学时进行审核,教务处负责对教研课题、教学专项成员的分配学时进行审核。若有给项目组研究人员之外的教师分配学时,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的全部分值。

2.科技处、教务处已将今年有学时的科研项目、教研项目、教学专项的学时统计完毕,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各项目核定的学时按成员的贡献及工作量大小给予分配,严禁给非项目组成员分配学时。

3.只有在中期检查中提出变更申请,并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的项目才允许项目组成员变更,没有履行变更手续的项目不能随意变更项目组成员。

按照学校《教科研及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除校级课题外,纵横向课题和专项项目都有津贴奖励,项目负责人把学时分给项目组成员,对应的学时津贴奖金会打到相应人员的工资卡中。

4.请各项目负责人按各项目学时表(见附件1),填写本项目成员的学时分配表(见附件2)。若同一个负责人有多个项目,请分别填写到附件2中,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为文件名,于12月4日上午9:00之前发到邮箱:lncckjc@163.com,因时间紧张,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4年度教科研及专项学时表.xls

附件2:学时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