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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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应用技术研究所的通知

各部门:

为整合学术资源和凝练研究方向,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给广大教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提供科技平台,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取消学校现有的校级应用技术研究所,各部门积极组织重新申报新的应用技术研究所,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应用技术研究中心,下设若干个应用技术研究所(简称研究所)。学校应用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分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研究所所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所长由科研带头人担任。研究所实行开放式流动的用人制度,成员由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组成,采取专职、兼职、轮换相结合的方式。研究所设专职1-3人,兼职5以上。

二、研究所的主要任务

研究所的主要任务是面向行业企业生产和市场的实际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培养科研团队,加强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应用。

1、开展科学研究。明确研究方向,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或自立科研项目),并合理配置资源,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创造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培养科研团队。通过项目研究,汇聚和锻炼一支以高水平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在研究的同时,训练队伍,培养后继人才。

3、开展社会服务。关注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及交通行业的重大问题,利用科研机构的资源和成果,加强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为产业技术创新、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4、加强学术交流。组织研究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及时了解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动态。通过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促进学术发展,提升机构的学术影响。

三、成立研究所应具备的条件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申请成立应用技术研究所,每个部门最多设立一个应用技术研究所,申请成立应用技术研究所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建设规划。

2、有学术水平高的学术带头人和合理的学术梯队。

3、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承担过纵横向科研项目,能通过多种渠道获得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和经费。

四、研究所的设立程序

1、由部门提出新建应用技术研究所的书面申请(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2、申报部门将校级新建应用技术研究所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送交科技处。

3、校学术委员会对新建应用技术研究所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前期研究工作基础、未来工作计划、预计取得成果等进行论证。

4、科技处将校学术委员会的论证意见上报给主管校领导,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正式发文成立。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材料:新建应用技术研究所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同版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lncckjc@163.com

报送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7日。

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205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英久 王奇

联系电话:8717

附件:新建应用技术研究所申报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