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最近更新
关于推荐2014年沈阳高校优秀教师候选人选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与使命感,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做好我校向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二、 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学校教学纪律,自觉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积极贯彻落实学校教风、学风建设要求。

2、思想道德品质高尚,为人正直,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望。

3、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熟悉并精通本岗位业务技能,爱岗敬业。专任教师教学效果良好,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管理干部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效显著。

4、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学生成长成材,积极参与爱心帮扶等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成长中的实际困难,事迹突出。

5、在校工作5年及以上,学校年度考核优秀。

三、推荐程序及推荐名额

1、民主推荐

各部门按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专任教师或教育工作者1名,8月27日下午3点前将名单报党委工作部。

2、资格审查与集中推荐

学校对推荐上来的人选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入围名单,各部门此范围内再次推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推荐名单于8月28日中午11点前报党委工作部。

3、确定初步人选与公示

学校依据民主推荐情况及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确定学校推荐人选2名,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委教科工委推荐。

四、有关要求

评选身边优秀人物,树立教书育人典范,是继承与发扬“身正为师、行为世范”教育精神的有效载体,也是大力弘扬我校优良校风、教风、学风的良好契机,各部门要重视并做好本次推荐工作,促进全校教职员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喜迎新学期、欢庆第30个教师节的到来。

联系人:李玉巧 电话:89708732

附件: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关于评选2014年沈阳高校优秀教师的通知.doc

党委工作部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