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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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课题)物资采购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课题)物资采购行为,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现将项目(课题)物资采购的相关内容公布如下,请各位申购人按照此通知执行。

一、物资采购范围

物资采购范围:我校所有教职工个人或团队申请获批的项目(课题)所采购的物资。

项目(课题)包括:校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等各个级别或各个部门批准的各类项目。

物资包括:实验材料(如钢材、水泥等)、设备(包括仪器设备,如电脑等;低值设备,如优盘等)、办公用品及耗材(如硒鼓、打印纸等)、软件(包括管理系统、控制软件,检测系统的开发、购买等)及其他物资。

二、物资采购流程

1、提交申请表:申购人详细填写“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审批表”(校园网——资产管理处——下载专区),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将审批表送交资产管理处。

集中收取“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审批表”的时间为3月、5月、9月、11月的第一周。

2、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处根据“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审批表”需求进行相应的采购流程。

集中采购的时间为每学期两次,即3月、5月、9月、11月的第二周,采购期一般为1周(大数额的物资采购期会有所延长)。其他时间不进行单独采购。

3、领取及验收:物资采购完毕后,申购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三天内,自行领取采购的物资和发票,进行物资验收,领取后的三天内如果有质量问题请及时提出,过期不予调换。验收通过后,申购人自行进行报销。

4、货款支付:申购人需在报销结束后,将财务处开具的支票或者现金交到资产管理处进行统一支付。

联系人:李玉坤

联系电话:89708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