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七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教学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者,应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未请假、请假逾期或者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连续两周未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以及第三十一条,符合退学情形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杨嘉崇同学本应2025年9月前完成入学报到,或在2025年9月14日之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但其始终未履行入学注册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且无法取得联系,因此研究决定一致同意清退杨嘉崇的学籍。
学籍需清退学生名单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ZJLX | 身份证号 | 专业名称 | 系 | 班级 | 学籍状态 |
250950125 | 杨*崇 | 男 | 居民身份证 | 4514**********1518 | 旅游管理 | 管理工程系 | 旅游管理25-1 | 在籍 |
公示时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7日17时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依据事实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可到综合实训楼713联系于老师。
公示期结束后,即视同送达《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退学决定书》。特此公告。
管理工程系党总支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