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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我校荣获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22-01-04 14:19   审核人: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及表彰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教办[2021]484号),我校荣获“辽宁省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一等奖”、“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两项殊荣,汽车系党总支书记惠有利同志被授予“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互联网+就业”模式,运用信息化技术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指导服务,将新冠肺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了2021届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衡量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多年来,学校紧密对接辽宁区域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毕业生核心竞争力,夯实稳就业基础,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也进一步彰显了我校的办学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


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创就业教育学院

作者:何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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