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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成立大会的通知

2017年08月19日 17:36  点击:[]

省内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建设高中等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紧密结合的协同发展联盟,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助力辽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关于加强校企联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63号)和求发省长指示,在辽宁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进下,现推荐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同时邀请开办交通运输专业的省内高等学校、相关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共同建立“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该联盟旨在解决交通运输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需求,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高中等院校服务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在互动共赢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高中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度,推进辽宁省交通运输业创新发展。该联盟为非法人、非营利性联盟组织。

为更好的促进联盟建设的发展,现决定召开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点

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具体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二、参会人员

各高校副校级以上领导和负责校企联盟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三、会议主要内容

大会表决通过《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章程》,研究部署2017年联盟工作任务。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建设是推进我省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之一,是促进供需双侧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人才、科技供给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科研组织模式,促进高中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高水平就业创业的有效途径,是高等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该联盟由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全省相关专业各高中等学校是校企联盟建设的重要主体,各高校要充分提高认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积极主动出击,加快推进建设。

2.请各高校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尽快加入“辽宁交通运输校企联盟”工作群(QQ群号:607998111),联盟相关工作安排日后将在此群发布。

3.请各高校将《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成员单位和推荐理事登记表》(附件2)和参会回执(附件3)于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联盟大会筹备组,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4.请各校将《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协议书》纸质版加盖公章(附件4)于4月14日(星期五)前邮寄至联盟大会筹备组,或在参加联盟成立大会时一并提交。

联系人:周媛媛

 话:13840567028

 箱:lnjtysyxqlm@163.com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白宫322

 编:110122

 

附件:

  1. 参会高校名单

  2. 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成员单位和推荐理事登记表

  3. 参会回执单

  4. 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协议书

     

     

    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

                              2017年4月6日

     

    附件1:

    参会高校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1

大连交通大学

2

沈阳工业大学

3

沈阳理工大学

4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5

沈阳建筑大学

6

辽宁工业大学

7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9

沈阳大学

10

大连大学

11

辽宁科技学院

12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13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14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15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6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17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8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19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20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1

辽宁职业学院

22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3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4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5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26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7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28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9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30

沈阳工学院

31

大连科技学院

 

 

 

 

 

 

 

 

 

 

 

 

 

 

 

 

 

 

 

 

 

 

 

 

 

 

 

 

 

 

 

 

 

 

 

 

 

 

 

 

 

 

 

 

附件2:

辽宁省交通运输业

校企联盟成员单位和推荐理事登记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盟副理事长

职务

电话

理事

职务

电话

工作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E-mail

入盟专业和资源能力情况

主要服务项目和特色

成员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联盟意见:

 

 

 

年   月   日

注:请于410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此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联盟大会筹备组

联系人:周媛媛 电话:13840567028 邮箱:lnjtysyxqlm@163.com

附件3:

 

参会回执单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1

2

3

4

注:请于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参会回执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联盟大会筹备组

联系人:周媛媛

电话:13840567028

邮箱:lnjtysyxqlm@163.com

 

 

 

 

 

 

 

 

 

 

 

 

 

 

 

 

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和辽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大举措,推进交通领域人才与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交通运输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高中等院校服务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在互动共赢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高中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度,推进辽宁省交通运输业创新发展,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成立“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联盟由辽宁省教育厅、交通厅、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等政府部门及辽宁省交通运输业相关高中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自愿组成,着力解决全省交通运输业战略性发展及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培育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非政府性、非排他性、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

联盟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辽宁省校企联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各成员单位之间地位平等、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遵循平等、合作、诚信、共赢准则。为顺利开展联盟工作,特签订本协议。

协议条款:

1.联盟名称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牵头单位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秘书处设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遵循“平等、协作、诚信、共赢”的缔约准则,规范联盟运作。

3.联盟协调组织高中等院校、研究院(所)、企业及相关学(协)会围绕供给侧人才培养结构调整问题,建立培养标准;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深入技术合作,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服务平台,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实现校企人才及技术供需的无缝对接;实施技术转移,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发展。

4.各联盟成员认真遵守、积极拥护联盟章程,联盟成员间的关系是“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交流合作、共谋发展”。联盟成员既享有平等权利,同时承担相应义务。

5.联盟成立组织机构,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制订联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联盟成员间的交流、对话,共商合作事宜。定期举办活动、稳步开展工作。

6.联盟实行理事会制度,负责联盟运行和管理。联盟成员间拟开展的合作项目、合作内容由合作方具体协商约定,有关工作可通过联盟秘书处予以协调。

7.本协议自联盟成员单位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视为对联盟章程全部条款和约定的认可。本协议联盟成员各执一份。

 

 

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成员单位签约表

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

我单位已认真研读了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协议书,自愿加入辽宁省交通运输业校企联盟,遵守联盟协议,承担联盟规定的责任、任务,履行联盟规定的义务,为我省交通运输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址: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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