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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审计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7月12日 15:55  点击:[]

辽交专审发[2018]53号

各部门:

现将学校《审计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7月12日

附件: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学校

审计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要求,根据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开展省属高等院校财务收支管理自查的通知》(辽审发[2018]59号)精神,制定学校审计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亚军王彤

副组长:李洪彪 徐雅娜 岳贵鑫 王春雷

成 员:刘建华崔 平 付 凯 李 玲 欧阳伟

张洪革 张美娜 柴 金 李宏军 张家宇

董天文 孙志强李 兵 宋 斌 袁宝来

赵永生

领导小组下设常务办公室,主任为刘建华。

二、责任部门

审计处负责学校审计自查工作的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工作。

三、相关部门

负责审计自查的相关部门有: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处、项目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质量监督指导评价中心、基本建设处、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培训学院、后勤总公司、辽宁瀚威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工作任务

(一)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1.组织总结完成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总结,责任部门由人力资源处;

2.总结一个专项资金管理实例,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

(二)摸清高校家底情况

1.土地情况。

摸清学校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所属单位、地址、面积、性质等,摸清土地价值,摸清无证土地的面积、地址、目前使用情况、实际使用单位名称、实际用途等。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

2.房屋及在建工程情况。

摸清包括房屋产权单位、产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所在地址等情况,摸清房屋价值、在建工程建设等情况,摸清房屋及在建工程无证的、已经抵押的、闲置的房屋面积、地址以及进展缓慢、长期未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原因。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处

3.车辆情况。

摸清学校车辆实际情况,包括车辆的产权单位、车型、数量等情况,摸清车辆的取得方式、价值等情况,摸清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

4.计算机软件情况。

摸清计算机软件的名称、类别、价值等情况,摸清学校未入账的计算机软件名称、类别、原因等情况。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信息中心

5.单位价值在十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情况。

摸清除房屋、土地及车辆以外单位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价格、型号、取得方式、使用部门等情况,摸清单位价值在十万元以上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详细情况。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辽宁瀚威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对外部单位债权债务情况。

摸清截至2018年6月末对外部单位债权债务余额情况,包括债权债务的规模、对方单位、形成债权债务原因等具体事项,尤其是对同一债权债务人业务往来较多,欠款及还款滚动发生额较大的情况要重点分析。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辽宁瀚威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7.贷款情况。

摸清截至2018年6月末贷款情况,包括金额、合同起止日期、用途、年利率、未还的本金和利息等。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8.投资情况。

摸清投资项目或企业的名称、投资时间、投资形式等情况,摸清股权形式、股权份额以及截至2018年6月末累计获得的收益等。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辽宁瀚威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9.职工权益情况。

通过查阅学校的工资表及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查清学校历史遗留问题,是否有欠发(缴)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情况。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

10.潜在风险情况。

查清学校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经济纠纷、账外债务、投资效益不佳等风险因素。是否存在由于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资产损失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建议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辽宁瀚威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三)学校财务收支方面

1.收费项目情况。

摸清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关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违规收费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牵头单位: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总公司

2.合作办学情况。

根据签订的协议、学籍数据以及财务账簿等资料,摸清合作办学的对象、方式、双方投入情况,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分成比例等信息,关注合作办学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是否违反办学协议进行分成,是否存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情况,高校是否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是否通过合作方转移或隐匿学费收入。

牵头单位:教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

3.“八项规定”相关支出情况。

查清“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是否如实公示“三公”经费,是否存在隐瞒、摊派、超预算等问题。查清“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存在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及大额资金未经民主决策的情况。查清会议(培训)费支出的真实合法性,是否存在超预算、超标准、变相招待等问题。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

4.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情况。

摸清高校困难学生受到国家资助的情况,包括近三年来国家认定和享受资助困难学生的规模等情况,学校助学金体系建立情况;国家安排的助学金分配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发放不及时、截留、挤占等情况,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的原因。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

(四)科研发展方面

1.科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的研究性质、行业类别、资金来源、结转结余、科技成果及其转移转化等基本事项。

2.专利情况,包括专利的类别、年费及其缴纳情况、授权年度和保护年限、转移转化等基本事项。

3.科研转化载体情况,包括大学科技园、校企合作联盟以及技术转移中心等科研转化载体的成立时间、转化转移项目及其收入等基本事项。

4.科研平台建设情况,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申报、验收、经费保障、预算等基本事项。

牵头单位:科技处

(五)人才管理方面

1.高端人才引进情况,包括人才引进方式、学科研究方向、经费保障、工作条件、团队建设以及引进效果等基本事项。

2.调查高校近三年来博士、副教授及以上人才流动情况,包括学历、职称、学科研究方向、成果服务行业、人才招录途径、工资形式等基本事项。

3.调查人才培养与激励情况,包括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校企联盟等形式培养学生情况,教师兼职(离岗)创业情况,在辽成果转化、股权出让收益的个人奖励情况。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

(六)机构及人员情况

高校人员和机构情况,包括内设机构、下属企业及民办非企业的名称、职能、人员构成等基本事项。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7月4日—20日,召开审计自查工作调度会,成立审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审计自查工作方案,完成自查表格填写,相关佐证材料收集,撰写分项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

7月21日—31日,汇总审计自查表格,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梳理存在的问题;

8月 1日—3日,撰写审计自查报告;

8月4日—31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完善制度措施,并将整改结果报送省审计厅。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审计自查质量

审计在推动学校建设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自查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审计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收支管理自查的通知》(辽审发[2018]59号)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审计自查工作方案,在学校审计自查领导小组指导下,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制自查表格,获取佐证材料,认真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

2.加强整改,规范管理

发挥内部审计对学校内部管理的监督作用,对审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逐条分析,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拿出时间表限时整改,整改过程中注意相关制度建设、流程建设,不断规范学校各项管理。

上一条: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遴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条: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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