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追加立项(变更)审批流程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的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基建项目和大型修缮工程的变更管理,应坚持能不变的坚决不变,可变可不变的尽量不变或少变的原则;坚持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审计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完成追加立项、项目变更审批流程,并启动OA审批,请认真遵照执行。发起OA审批路径为:新建工作→审计监督→追加立项(变更)审批。
办公电话:89708701
审计处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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