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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和结项相关工作补充通知

各部门: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就2025年课题立项和结项相关工作进行补充说明,请参与5月30日教务处在阳光校园平台发布的《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关于受理2025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立项和结题的老师按以下通知提交材料。

一、关于结题的补充通知

1. 本次课题结题受理范围:2020年度-2022年度的课题(与课题的批准日期无关)。2024年度立项课题不在本次结题范围。

2. 立项课题从立项批复之日起满1年可以结题,5年之内都可以结题。

3. A3版结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二、关于立项的补充通知

1. 凡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包括教师队伍专项课题、中小学党建专项课题、特色高中专项课题、招生考试专项课题、基地专项课题、青年骨干专项课题)和社科基金教育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课题。

2. 参加本次省规划课题结题的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立项。

3. 35周岁默认为1990年1月1日以后。

4. A3版年度立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匿名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

5. A3版教师队伍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匿名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