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开始启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阅读并执行学校《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辽交专教发〔2023〕149号)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应工作。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截止时间 | 责任人 |
1 | 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设置或修改),填报教学进程表(附件EXCEL表格) | 2025年7月6日 | 专业主任 |
2 | 核对2025-2026-1教学计划(打印版)核对教学进程表(打印版) | 2025年7月8日 | 专业主任、系部管理员、教务处 |
3 | 设置实践环节周次(教务系统中) | 2025年7月9日 | 专业主任 |
4 | 检查实践环节周次设置是否正确(教务系统中) | 2025年7月10日 | 专业主任、系部管理员、教务处 |
5 | 设置教学任务(教务系统中安排任课教师) | 2025年7月17日 | 专业主任、公共课教研室主任 |
6 | 编排课表 | 2025年8月20日 | 教务处、系部管理员 |
注意事项:
1.各专业主任设置专业计划时,特别注意公共课(外语、数学、信息技术、美育及思政类的课程)不要漏项;体育课、创就业教育学院开设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设置,各专业只需查看是否遗漏即可。
2.外语、数学、信息技术、美育及思政类课程请各专业主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时直接选择系统中已经设置好的课程代码,注意选择正确的课程承担单位;如系统中缺少所需学时的公共课,请联系对应承担单位的秘书协助设置。
3.各专业在2025-2026-1教学进程表(模板)中填写实践环节,进程表中劳动周不得随意更改。进程表中各实践环节需要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确定,避免实训时间地点冲突。
4.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需要协调好理论课与实践环节上课时间,避免发生冲突。
5.各教学单位设置教学任务时不得设置“四节联排”,如因极特殊原因必须“四节联排”,要经过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严格审核,审核是否确需四节联排,并报教务处备案。“四节联排”的课程优先安排在5-8节;后期如需调课,必须四节一起调,系统不支持拆分为(两节+两节)的上课模式。
6.专业主任排课时要充分考虑整体课程的均衡性,避免出现课程在某时间段过于集中,教学主任对排好的各专业课程均衡性要严格审核,如发现此类问题要及时联系教务处调整课程安排。
7.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须为具备任课资格的教师。原则上教师每学期承担不超过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初次任教的教师不能承担超过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中层干部及机关兼职教师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超标准安排教学任务的须填写《教学部门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授课超标准安排申请表》《实验实训课超标准安排教师申请表》,报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申请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在学期课时费计算中不予认可。
8.请各部门将《教学部门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授课超标准安排申请表》《实验实训课超标准安排教师申请表》《教学任务单》3个表于7月8日前电子版发至教务处jwc_jxyx@lncc.edu.cn,纸质签字盖章版交至教务处212室。
联系人:李雪峰
附件1:2025-2026(1)学期教学进程表(模板)
附件2:2025-2026(1)学期部门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授课超标准安排申请表
附件3:2025-2026(1)学期实验实训课超标准安排教师申请表
附件4:2025-2026(1)学期教学任务单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