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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专业教研室、试验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我系依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制度(辽交专教发[2014]76号)的相关规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2019年08月31日至2019年09月13日,各项教学环节的检查时间结点按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期初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课程实验实训汇总表专业主任上交时间截止第一周周一(2019年9月2日)下班前。

(2)理论课程或课程设计《学期授课计划》专业主任上交时间截止第一周周五(2019年9月6日)下班前。

(3)专业教研活动计划专业主任上交时间截止第二周周三(2019年9月11日)下班前。

(4)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材料专业主任上交时间截止第二周周五(2019年9月13日)下班前。

(5)理论课程考核方案专业主任上交时间截止第二周周五(2019年9月13日)下班前。

2.检查内容

(1)教师工作检查内容包括理论课程或课程设计《学期授课计划》、理论课程考核方案、期初教学检查资料(教案、学生考勤表、课程过程考核成绩表、实践教学指导书)等内容。上述材料应按每门课程装入档案袋,放在办公桌上备查。

(2)专业主任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专业课程实验实训汇总表、理论课程或课程设计《学期授课计划》、专业教研活动计划、学期初教学检查登记表等内容。

3.质量要求

(1)教师工作质量按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期初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中教师期初教学工作质量考评的规定予以评价。

(2)专业主任工作质量按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期初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中专业主任期初教学工作质量考评的规定予以评价。

4.其他说明

(1)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期初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文件和相关附件请登陆学校OA办公自动化系统查看。

(2)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专业教研活动时间请安排在周三,执行过程中若与学校的安排冲突可顺延一周开展活动。

(3)因学校教务处相关教学管理内容调整,相应教学文件模板有相应改变,具体见附件2、3、4,其他模板按以前文件的要求不变。

附件1:《期初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学期授课计划》模板(教务处发布的版本)

附件3:课程实验实训汇总表

附件4:课程考核方案统计表模板

道路与桥梁工程系

2019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