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学校《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现决定开展2025年上半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一、考核依据
参照关于印发《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辽交专安发[2020]140号)执行,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二、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主要面向安全管理重点部门,主要包括9个教学系、学生工作处(宿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共计12个部门。
三、 考核办法
由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本次考核。由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考核组长,由安委会办公室及部分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察和查看资料的方法,分别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记入到部门年度安全考核结果中。
三、时间安排:
计划利用7月10日至11日2天的时间,完成本次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考核部门 |
7月10日 | 08:40-11:20 | 建工系、测绘系、机电系 |
7月10日 | 14:00-17:00 | 道桥系、汽车系、图书馆 |
7月11日 | 08:40-11:20 | 信息系、管理系、轨道系 |
7月11日 | 14:00-17:00 | 物流系、学生工作处(宿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
四、具体要求
被检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目标责任考核,是推动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有效途径。要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认真准备检查材料和佐证资料,于7月9日前将部门考核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安全保卫处。
联系人:陈铁松 联系电话:18940179010(小号:637896)
附件1:教学系(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机关和直属部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