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于个体、民营等无档案管理资格和不需要毕业生个人档案的企事业单位,或者选择个人创业、出国留学和移民等,无法落实档案关系。
为了避免发生档案滞留、自带或弃用等现象,毕业生可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档案保管申请。由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代理服务,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解决毕业生无法落实档案关系的后顾之忧。
温馨提示
单 位: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即是。可乘231、242、800、217、220、265等公交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北陵公园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