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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外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
2018-03-05 14:37   审核人: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调整改派期限)为2年,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补办、调整改派。

择业期是自毕业当年度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6月30日止(如2013年的毕业生,调整改派期最后期限为2015年6月30日)。

办理手续

一、《就业报到证》抬头为“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须持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1.《就业报到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如果需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户口迁移证》原件;

5.如果是师范类毕业生,需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6.如果在辽宁省内落实单位,需携带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份

 

注:1.《就业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生源地教育局,按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生源地教育局要求办理报到。

2.档案寄往我单位、《就业报到证》抬头开至其他单位的,请持《就业报到证》原件、调档函到我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办理《就业报到证》(以上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仍按以上要求办理,无须另外提供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即是。可乘231242800217220265等公交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北陵公园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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