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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办理流程
2018-03-29 15:34   审核人: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调整改派期限)为2年,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补办、调整改派。

择业期是自毕业当年度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6月30日止(如2013年的毕业生,调整改派期最后期限为2015年6月30日)。

办理手续

一、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现申请派回生源地:

1.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派遣证明。

二、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现申请派至用人单位:

1.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派遣证明;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办理《就业报到证》(以上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仍按以上要求办理,无须另外提供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就业报到证》上有“报到期限”一栏,毕业生一般应在此栏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或按单位规定的时间前去报到。《就业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时,应及时与该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联系,根据该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即是。可乘231242800217220265等公交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北陵公园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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