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大力提升“三支一扶”人员能力素质。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专项培训8000人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专项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将“千万工程”经验、枫桥经验等工作方法纳入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
积极协调教育、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部门,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应行业人才培训范围,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水平。
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培训过程管理,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确保培训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