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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指南
2017-12-27 09:54   审核人:

一、招录范围

  1.招录对象。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录人数。全市每年统筹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3.招录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服务工作。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照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政策和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录流程

  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考试和体检→结果公示→签约上岗→岗前培训

  四、招录时间

  各区、县(市)、开发区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招录。

  五、招录部门及地址:区、县(市)人社局

  六、联系方式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电话:024-22531302

  和平区人社局 024-23211479

  沈河区人社局 024-24855507

  铁西区人社局 024-25711252

  皇姑区人社局 024-86267667-8102

  大东区人社局 024-88504833

  浑南区人社局 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25321515 85831307

  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89863050

  辽中区人社局 024-87821329

  法库县人社局 024-87125305

  康平县人社局 024-87338066

  新民市人社局 024-87851026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024-2537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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