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把人生理上的疼痛分为十二级,当疼痛达到一定程度时,人类就会因剧痛而失去对自我行为的控制能力。然而有一个人却突破了生理的极限,用他顽强的意志为了避免敌人发现在烈火烧身的情况下忍着剧痛纹丝不动直至光荣牺牲。最终,战争胜利了,他却长眠于烈火之中。他就是革命烈士,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邱少云。
邱少云(1926--1952)
出生于重庆市铜梁县少云镇(原四川铜梁县关建乡)玉屏村邱家沟。
革命烈士。
他9岁丧父、11岁丧母、13岁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时年26岁。1953年8月30日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 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1952年10月,邱少云所在部队担负攻击金化以西美军为首的联合国军前哨阵地391高地。高地前沿是一片开阔地,为缩短进攻距离,便于突然发起攻击,11日夜,部队组织500余人在敌阵地前沿潜伏,他所在排潜伏在高地东麓距敌前沿阵地仅60多米的蒿草丛中。
12日12时左右,美军盲目发射燃烧弹,其中一发落在他潜伏点附近,草丛立即燃烧起来,火势迅速蔓延到他身上,燃着了棉衣。为了不暴露目标,确保全体潜伏人员的安全和攻击任务的完成,他放弃自救,咬紧牙关,任凭烈火烧焦头发和皮肉,坚持30多分钟,直至壮烈牺牲。反击部队在邱少云伟大献身精神鼓舞下,当晚便胜利攻占了391高地。
烈火可以烧焦他的躯体,却摧不毁他履行使命的钢铁意志;烈火可以烧坏他身下的钢枪,却撼不动他“纪律重于生命”的顽强坚守。作为生活在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们必将传承邱少云烈士这种大无畏的奉献精神,他虽已故,但精神在烈火中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