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定于本周开始,实行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周报制度。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于每周三12:00前,将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反馈给督导组、党工部。周报内容主要包括:
①每周工作开展情况;②工作亮点;③典型经验;④存在的突出问题;⑤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
注:根据实际情况报送。5月14日(本周三)上报的内容要涵盖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以来的全部相关内容。
电子邮箱:dgb8735@126.com
联系人:鲁嘉;联系电话:8735
附件:
上报材料参考样式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