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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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防火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学校定于11月9日16时在礼堂举办第十七届消防知识竞赛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处、团委负责人、各系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专职辅导员参加活动;

二、每系学生参加人数不少于60人;学生提前20分钟进入活动现场,各系要认真组织并有专人负责场内秩序。

三、各系参赛选手一定要着装整齐,提前到场。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防火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