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加强外聘兼职教师队伍的考核管理,现对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考核相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1、教学系要对本学期独立授课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一次评价,给出评价意见,同时填写《外聘兼职教师能力评价表》(附件1,A4纸打印,部门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由各系教学秘书于10月20日前交到人力资源处。对于教学能力达不到教学标准的外聘教师要及时更换。
2、以后每学期聘请独立授课外聘兼职教师要采取试讲或首课评估等方式对其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同时填写《外聘兼职教师能力评价表》(附件1,A4纸打印,部门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由各系教学秘书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交到人力资源处。
教学能力评价合格者在以后的聘任中省去教学能力评价环节。
3、每学期末要对独立授课外聘兼职教师进行期末考核,同时填写《外聘兼职教师期末考核表》(附件2,A4纸打印,部门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由各系教学秘书于每学期期末交到人力资源处。对于期末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联系人:窦利国(8718)
附件1:《外聘兼职教师能力评价表》
附件2:《外聘兼职教师期末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