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公路学会《关于推荐“第四届中国公路百名优秀工程师”候选人的通知》(辽公学字[2009]07号)文件相关规定,我校推荐评选“第四届中国公路百名优秀工程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范围为各教学系部和监理公司等相关部门中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优秀工程师”候选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在业务上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有新发现,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地区公路交通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市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与之相当的其它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省或市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为企业或地方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5、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办法
1、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候选人1名,并将名单于6月19日上午10点前报到人力资源处。
2、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候选人情况择优推荐1人参加评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利国;联系电话:8970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