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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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月1日前
| ①完成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
②召开支部会议,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将“拟发展对象预审表”上报党工部进行初审。
| 团委
各党支部
党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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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5日前
| 组织拟发展对象参加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组织部组织的入党前集中考试。
| 党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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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10日前
| ①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②各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如实做好记录。
③将拟发展对象的预审档案材料以及“发展党员审批表”、“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表”上报党工部,由党工部进行预审。
| 各党支部
党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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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15日前
| 各支部根据发展工作时间安排对拟发展对象进行为期十天的入党前公示。
| 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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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月20日前
| 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 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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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部大会召开后两日内
| 由各系党总支书记对新发展党员进行入党前谈话。
| 各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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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月25日前
| 党委会审批。
| 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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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党委审批后
| ①各总支、支部接到审批结果通知后,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②对毕业生党员要指导其按照学校统一时间安排及时转出组织关系。
| 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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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今年沈阳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指标的分配工作进行的比较晚,导致了各基层组织在本次党员发展工作上的时间比较紧,希望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时间安排表尽快开展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党员发展工作。
2、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发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党委工作部联系。
附件:
拟发展对象预审表
拟发展党员公示书
发展党员上报审批表
预备党员转正上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