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对我校承担的辽宁省教育厅在研科研项目、学校的在研科研项目(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
请各项目主持人依据计划任务书(申请书或合同)填写中期自检报告(见附件2—附件4)(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其中逾期项目要求说明延误原因)。
请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将具有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中期检查报告2份及同版电子文档汇总后统一交到科技处。
联系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8717
附件1:省教育厅、学校的在研科研项目表.xls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