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直属小组:
2008年,我校工会各级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示范校建设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群众,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先进个人,激励广大工会积极分子为示范校建设多做贡献,学校工会决定表彰2008年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校工会积极分子中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工会积极分子是指:不脱产工作岗位的兼职工会委员、分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学校工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教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
二、评选比例: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一般不超过本分会或直属工会小组积极分子总数的30%。
三、工会优秀积极分子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创新开展在工会担负的各项工作,事迹突出。
2、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和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面广,效果明显。
3、切实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敢于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为教职工群众服务,排忧解难办实事。
5、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
6、从事工会工作(兼职)半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各分会,直属小组具体组织,要加强领导,严格按条件评选。
2、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必须经本工会会员群众讨论通过。
3、各分会、直属小组的评选工作,要争取各部门党的领导,行政的支持,主动争求党政领导的意见。
五、时间及要求:
1、评选出的优秀积极分子于12月20日前报校工会。
2、各分会、直属小组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校工会。(A4纸仿宋3号字)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
序号
| 部门
| 优秀名额
|
1
| 道桥系
| 2
|
2
| 建工系
| 1
|
3
| 测绘系
| 1
|
4
| 机电系
| 2
|
5
| 汽车系
| 3
|
6
| 经管系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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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流系
| 1
|
8
| 信息系
| 1
|
9
| 社科系
| 1
|
10
| 体育部
| 1
|
11
| 图书馆
| 2
|
12
| 现教中心
| 2
|
13
| 机关
| 4
|
14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15
| 后勤公司
| 2
|
16
| 瀚威公司
| 1
|
17
| 服务公司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