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1
11月10日前
完成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
团委
2
11月20日前
召开支部会议,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将拟发展对象简单情况上报党工部进行初审。
各党支部
党工部
3
12月5日
组织拟发展对象参加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组织部组织的入党前集中考试。
4
12月5日前
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5
12月10日前
各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如实做好记录。
6
将拟发展对象的预审材料上报党工部,由党工部进行预审。
7
12月中旬
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8
12月25日前
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9
支部大会召开后两日内
由各系党总支书记对新发展党员进行入党前谈话。
各系党总支
10
2009年初
党委会审批。
校党委
11
党委审批后
各总支、支部接到审批结果通知后,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