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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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意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由于春季风干物燥,容易燃烧,请各部门注意防火防范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焚烧垃圾等需用火单位,则宜尽量不用火或减少次数,并组织一定数量人员看护,落实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每次用火前,请务必报保卫处审批。对私自用火者,将按照规定处理。

中共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