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系部实验室负责人员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写。
一、需填写的系部:
有实验室或实训室的教学系部或部门均需填写。
二、填写内容:
1.符合条件的系部填写《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件一)。
2.实验室设备中若有单价超过4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的系部同时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二)。
二、报表内容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三、请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电子版上交资产处。
联系人:李玉坤
联系电话:89708437
附件一: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doc
附件二:
贵重仪器设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