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计财处定于9月6日通过银行采用“批量扣收”方式对大二、大三学生学费进行收取,请各系部协助通知本系学生,务必于9月5日前,将学费、宿费合计总额足额存入缴费银行卡里(同时要存入10元银行卡年费),计财处不办理个人现金及划卡缴费。如有银行卡丢失,需学生重新补办本人名下沈阳建行储蓄卡,并到计财处登记新办卡号。
已办妥助学贷款手续的学生,不包含在此次扣款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