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学竞赛工作组织办法》(辽交专教发[2014]52号)的要求和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本学期举办2015年度教师综合教学竞赛,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本学期的第2周至第19周。
二、参赛教师
我校在职的本学期承担我校学生教学任务的教学系(部)的教师和其他部门兼职授课的教师,除了实践教学的场所指定为校内之外,参赛教师承担课程的性质、门数、课时、授课周数等不限。
三、参赛名额
各教学系(部)的参赛教师名额限定为本学期本部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数量的10%。学校鼓励其他部门兼职授课的教师参加比赛,名额不限。
四、竞赛内容
综合教学竞赛的内容和评价权重分别为:实时教学效果(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设计指导等)占50%、教学文件质量(包括授课或实训计划、教案、课件、实训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考核试卷、成绩分析等)占20%、学生评价占20%和其他工作效果(包括教学秩序、教学任务承担程度、参加教师互评工作、参加教研活动等)占10%。
五、报名方式
参赛教师在本部门报名,由部门根据名额要求填写报名表,纸介质报送到教育教学评价中心(行政楼209室),电子版发送到lnccjpzx@126.com。
报名表请各部门到校内FTP“教育教学评价中心”文件夹中下载。
六、报名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日(周三)下午4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