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校《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辽交专技发〔2015〕36号)已经印发,2015年底全校教师的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统计工作将按新发布的《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辽交专技发〔2015〕36号)执行,请广大教师认真阅读文件内容,提前做好预期准备工作。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辽交专技发〔2015〕36号)中关于教研项目和教学专项的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其他事宜请咨询科技处。
附件:《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辽交专技发〔2015〕3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