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5]97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为保证我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本部门符合推荐条件的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2、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省人社厅通知文件(见附件1),充分了解本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选拔条件等详细内容,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自行准备和填写申报材料,到本部门报名。部门审核后统一申报。
2、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我校可推荐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2名,“千”层次人选2名,“万”层次人选5名。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表中的填写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1、《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 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 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万”层次人选备案表》(附件4,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4、能证明申报人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暂不装订)。
相关申报材料请各部门派专人于 2015年5月26日15点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窦利国;联系电话:89708716。
附件1:《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省百千万登记表.doc
附件3:省百千万一览表.xls
附件4:省百千万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