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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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五届“辽宁省公路学会优秀工程师”的通知

各部门:

为激励广大公路交通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事业,发扬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推动我省公路交通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辽宁省公路学会章程》和《辽宁省公路学会优秀工程师评选办法》,第五届“辽宁省公路学会优秀工程师”(以下简称“优秀工程师”)推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第五届辽宁省公路学会优秀工程师候选人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

(二)积极支持和参加学会活动,具有辽宁省公路学会会员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或相应等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

(三)在业务上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并将国内外领先的科学技术应用于辽宁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和生产实际,为该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

2.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省或市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获得市级及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与之相当的其它奖项获奖项目。

4.在大型运营项目或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艺技术产品创新工作中,取得显著应用成效,产生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著或第一执笔人且为近两年发表)。

6.在交通领域科学研究工作中有新发现,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为企业或地方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对辽宁省公路交通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7.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根据省公路学会通知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要求

1.辽宁省公路学会优秀工程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1份,传至lnccxb@163.com(标注“省公路学会优秀工程师申报”)。

2.获奖或荣誉称号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获集体奖的排名或角色等相关证明);

3.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

四、评选程序

1.学会秘书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优秀工程师”评审专家由“辽宁公路科技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依据条件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在辽宁省公路学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4.由辽宁省公路学会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评选结果。

五、报送材料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报送地址: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5)

联系人:何丽辉

电话:8722

附件:辽宁省公路学会优秀工程师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