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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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3-2014学年度“学习标兵、专业状元、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进良好班风和学风的形成,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现开展2013-2014学年度学习标兵、专业状元、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各系推荐学习标兵1人,每个专业评选专业状元1人,优良学风班数量为班级总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一)学习标兵、专业状元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学兼优。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文明宿舍、早操评比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2013-2014学年度在本专业学生综合成绩排前5名。

(二)优良学风班评比条件

1、班级在学期初制定完备的争创优良学风班的规划和举措。

2、重视班委会和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工作团结一致,协调配合,班级干部核心作用显著,有蓬勃向上的良好班风。

3、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遵守课堂纪律,到课率95%以上,自习率85%以上,无考试违纪作弊现象,有良好的学风。

4、班级重修率低于全校平均值,及格率位居系部班级前五分之一。

5、班级无留降级和退学现象。

6、班级学生学费缴纳达到学校制定的标准。

7、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班级学生处分率为零。

8、班级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内外实习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尊敬师傅,无人身及责任事故,实习成绩优良。

9、班级全体成员通过体育健康测试。

四、评选办法

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班级推荐,并上报评选材料,各系评选后请于12月19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处由丽丽老师处。

邮箱:1010217286@qq、com

电话:89708730

学生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