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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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充分调动我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辽委办发〔2004〕29号)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社科联决定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以下简称省社科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评选出体现各学科最高学术水平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申报成果条件

申报成果形式分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科普著作(丛书)和音像制品五种类型。成果发表的日期为201111-20121231。要求每类成果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后方可进行申报。

1.申报成果为在“两报两刊”[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报刊(北大图书馆)及其他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成果;或经省部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具有准印证内部资料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

2.申报成果为入选中央级理论研讨会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含国际会议)的论文。

3.申报成果为在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出版物,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著作(丛书),哲学社会科学工具书。

4.申报成果为已完成并经过鉴定确认合格的国家级、省部级、省直社科重点项目(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社科联的重大、重点项目)、市厅级项目或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委托项目等结项的成果。

5.申报成果为在国内外媒体上公开播映过,并有公开发行版号的音像制品。

6.申报成果在“两报两刊”[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报刊或其他期刊、报刊上有公开述评或被引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大复印资料中心、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

7.申报成果被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级各部门、上市公司、大型企业或其他公司决策采纳、批办或阅研;或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省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指定为阅读书目;或被高校相关学科指定为参考书目。

8.申报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一等奖、二等奖或部分省级以上学会(含省哲学学会、省历史学会、省中共党史学会、省审计学会、省财政学会和省行为科学学会等)一等奖。

9.申报成果不适宜公开发表,但以内部文件、简报、内参、正式报告等形式上报中央、国家各部委、省、地市、大型企业等单位并被采用的成果。

10.申报科普著作(丛书)、音像制品成果被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或已获得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颁发奖项的成果。

11.申报音像制品成果被县级以上电视台播放,或在全国电影院线放映,或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官网发布;或被省级干部在线学习讲座收纳。

12.申报音像制品成果被地市级以上电视台转播、重播或播出后又在全国电影院线发行放映,或在市厅级以上官网转发。

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两次获得省社科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作者不再参评。

2.论文集按单篇论文形式申报,不得以论文集主编、副主编名义申报;个人出版的文集不得申报;多人共同完成的科普系列丛书以套为单位申报,其他系列丛书以体现申报者主要成果的单册申报;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须同时申报,不得以单册形式申报;公文、法律、法规等法定文件或工作报告不得申报;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且尚未解密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

3.凡接受境外基金会、学术团体等组织资助完成的项目成果,申报本奖项需出示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人民政府对该项目的审批件。

省社科成果奖设三个奖级,共30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0项,内含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不超过10项。

三、评审程序和办法

省社科成果奖评审工作由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具体负责。省评委会组建学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科划分评审组,对申报成果逐轮评审。经社会公示、省政府批准,最终确定获奖成果。成果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监督制度。

四、申报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2011-2012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学成果奖的申报者于2014年12月9日-10日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5室)。

联系人:乔英久 王奇

联系电话:8717